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方方 记者薛庆元)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江苏监管机关经营该局于2023年12月26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不实信用承诺管理工作措施的市场市场实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14项许可类和声明类信用承诺事项,率先理明确了认定、规范处理、用承修复和管理措施,诺管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承诺闭环管理体系基本成型。江苏监管机关经营《意见》将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市场实信
据了解,率先理《意见》强调4个“统一”。规范统一认定标准,用承明确不履行承诺且逾期未改正的诺管、作出虚假承诺依法被撤销许可等2种行为,江苏监管机关经营认定为不实信用承诺行为。市场市场实信统一记录公示,率先理不实信用承诺信息录入相关机构信息化系统,并共享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用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不实信用承诺的公示期限为一年,虚假承诺的公示期为两年。统一修复流程,对符合已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未再产生不实信用承诺信息等4个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不实信用承诺修复。经申请、受理、核实、作出决定,最长18个工作日完成信用修复。统一失信管理,对不实信用承诺失信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信用约束、重点监管、限制评优等5种管理措施,强化对失信主体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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